你好,我于2013年与房开商签订门面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5月15日,精装修。开业以来生意很好,14年左右房开商在没有证据证明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涉案门面卖给第三方(截止目前没备案,没产权过户),第三方16年初电话与我联系续租事宜,我电话肯定回答一定续租该门面,且双方约好16年3月初协商租金事宜,16年3月3号,第三方通知我涉案门面已经出租给另外租客(此租客与我同行,且有一门面与涉案门面相距200米左右),经过我与第三方和新租客协商续租无果,请问我能否上诉,上诉理由是什么,被告该是哪一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