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工作又是净身出户,当时连陪嫁都没拿走。男方有工作,上班常年在外。孩子现在七岁由爷爷奶奶带,但是他们都已经是6,70的人了。当然由于想早点走出这段不信的婚姻,一气之下答应给孩子500元抚养费,现在不给行吗?当时还给了男方3000元现金,结婚七年,有三年他没管过我和孩子。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吃穿全是女方找事做赚的钱。在离婚前几个月男方寄过来一万四,没给男方。因为想起这么多年来什么都没得到。男方不讲道理所以给了他3000元。女方能变更抚养权吗?已经给了孩子大半年的抚养费了现在不给行吗?期间有带孩子出去玩,也有给孩子买衣服。想想很划不来,男方一家对金钱都是只进不出的人,很扣门所以不想给。女方没工作没钱,男方一家人都有工作,我该怎么办? |